□本報記者劉百軍
  本報通訊員楊林陳萍輝
  “永善縣人民法院黃華法庭,現在開庭!”近日,雲南省永善縣法院黃華法庭5名法官在金沙江邊的一艘渡船上,開庭審理村民周某訴同村村民夏某偷挖其砂仁造成損失追償一案。
  從黃華鎮政府出發,越野車在公路上不停顛簸。黃華法庭庭長陳祖宣告訴同行的記者,夏家茅坡在金沙江右岸,本案中的原被告都是當地人。此案原計劃在黃華法庭開庭審理,但因金沙江溪洛渡電站開始發電後,庫區河水上漲,村民出行極為不便,原定的數個案件開庭時間都因突發的交通阻斷而推遲,不得已選擇在渡船上進行庭審。
  2013年年初,陳祖宣就已經開始帶領法庭的另4名法官背著國徽帶著案卷在黃華鎮的田間地頭立案審案。一次,在乾田壩村的田埂上,現場開庭調解群眾糾紛和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後,旁聽審理的村民要求法官對一些鄰裡糾紛和其他涉法事宜進行評判。看到交通不便的法官多次艱難攀山越嶺到村裡審案,在黃華鎮沿岸經營渡船的船主王樂滿主動聯繫他們,提供渡船作為他們開庭審案的地點。
  去年底,黃華法庭搭乘金沙江上的渡船,在黃華開始第一期渡船審案,莊嚴的國徽和黃華法庭紅色的旗幟從那天開始,就一直在金沙江的渡船上閃亮。
  本案書記員餘健說,10月已經在渡船上開庭審理案件了。僅有5名法官、幹警的黃華法庭,去年全年受理案件超過300件。隨著溪洛渡電站建成投產發電,金沙江庫容不斷擴展,渡船成為群眾出行最重要工具,渡船法庭審理,方便並服務群眾,減少群眾的訴訟成本。
  船外,水田碼頭上忙碌的人群一片喧囂,船內庭審步驟環環緊扣。經過舉證、質證,原被告雙方就一些細節糾纏不休,擔任審理此案的法官陳祖宣耐心地勸說雙方當事人,本著鄰裡和睦相處原則,解開他們心結,雙方當事人對此表示認同,但就具體的賠償和追責事宜仍達不成一致意見。
  “我還有個請求,他挖的是我的砂仁,為何還要我來賠錢,請你們就事發的根源進行調查,幫我們疏通心裡的憋屈。”在本案即將完滿解決的時候,原告周某提出不屬於本案的其他請求。經過詳細瞭解,兩家人本是鄉鄰,卻因多年的一些瑣事一直糾纏不已,雙方實為氣不順。
  法官多次做工作後,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陳祖宣給予原被告廉政監督卡後,告知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聯繫法庭法官,也希望當事雙方和解。
  在將雙方當事人送回金沙江邊的村落後,黃華法庭5名法官登岸,又分頭到附近村寨為村民受理其他案件。
  (原標題:金沙江上有個渡船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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