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曦
  11月26日,中紀委在其官網宣佈:又有4名官員被“雙開”了。其中對於兩名女官員的通報用詞首次採用了“與他人通姦”字樣。“通姦”與私德敗壞密切相關,關於官員的道德修養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註。這不由讓人想起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不久前對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拜訪。
  據史料記載,清代康熙年間,清代大學士桐城人張英(清代名臣張廷玉的父親)的老家人與鄰居吳家在宅基的問題上發生了爭執。因兩家宅地都是祖上基業,時間又久遠,對於宅界誰也不肯相讓。雙方將官司打到縣衙,又因雙方都是官位顯赫、名門望族,縣官也不敢輕易了斷。於是張家人千里傳書到京城求救。張英收書後批詩一首寄回老家:“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張家人閱罷豁然開朗,立刻主動讓出三尺空地。吳家見狀深受感動,也讓出三尺。這就形成了一個六尺寬的巷子。這即是安徽桐城“六尺巷”的由來。
  在日常生活的語境下,“六尺巷”的故事會給人們以“退三尺海闊天空”、“為人處世謙讓有道”的啟發。但聯想到“反腐看老王”,光有這一重解讀,似乎並不能很好地解釋王岐山為何要造訪六尺巷。好在,從他造訪“六尺巷”後中紀委網站連發的《德法相依 相輔相成》、《讓人三尺又何妨》兩篇文章中,人們還是找到了一些線索——“法律再健全、體系再完備,最終還要靠人來執行”、“領導幹部如果在德上出了問題……必然違紀違法、走向腐敗”,因此,必須“讓法治與德治相得益彰”。在“依法治國”這個大背景下,“法”的“邊界”和“短板”已同它的“功能”、“擅長”一起被人們更深刻地認知。在“法”發揮作用不了的地方,仍然需要人的良知和道德的力量。試想,當張、吳兩家因種種原因相持不下時,如果張英選擇的是力挺家人,進而又動用手中資源加以干預,誰能說整個事件的進程不會滑向另一種結局?
  良知與道德鬆動處,往往極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而為人處世,“法”並非事無巨細都能予以約制。在“法治”不斷完善的今天,“德治”和道德上的自我約束仍然不可取代,且是“法治”推向縱深時不可或缺的“另一半”。
  “六尺巷”的故事,是先人為我們留下的寶貴精神財富。它啟發我們思考:為官者,應秉承怎樣的“進退之道”。只是,在張英所在的時代,這種“進退之道”更多源於自省,源於道德上的某種類似“高尚”的價值取向。而到了我們這裡,是不是還應該更進一步:無論權有多大、位有多高,在秉公守法的同時,應該始終不忘記對於道德修養的錘煉,並自覺通過良好的道德修養和理想信念,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凈化自己的內心。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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