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中央第三巡視組對國土資源部進行了巡視。2014年2月28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土資源部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整改:
  (一)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著力解決抓業務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存在一手硬一手軟問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力度層層遞減不落實問題,把“一崗雙責”和“一案雙查”落到實處。部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組書記負總責,黨組成員對分管(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做到部署業務工作的同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定期聽取廉政工作彙報,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打招呼,收到群眾舉報嚴肅認真核查,對有問題的幹部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駐部紀檢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監督責任,認真實施“一案雙查”,制訂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發生違紀違法案件,在對當事人進行處理的同時對未履行“一崗雙責”的領導幹部也要追究責任。
  (二)實現部系統巡視工作全覆蓋。加大巡視工作力度,以司局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為重點,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選優配強巡視人員,創新改進方式方法,強化巡視成果運用,進一步發揮巡視工作的監督作用。今年分兩批對部機關司局、督察局和直屬單位開展新一輪巡視,每批選擇3至5個單位開展巡視,每個單位巡視時間不少於一個月,第一批6月上旬進駐被巡視單位,第二批9月上旬進駐。
  (三)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認真貫徹《中共國土資源部黨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要求有關司局和單位按時限規定,完善電子政務系統,實行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建立並完善行政審批事項電子監察系統,推進土地和礦業權出讓競爭性交易環節納入地方政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網上交易和監管。
  針對權力監督制約不到位的情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進用地、探礦權採礦權以及行政覆議會審制度,修改完善《國土資源部行政審批事項內部辦理程序規定》,進一步細化有關審批事項會審工作規則和流程,所有用地項目一律由部領導主持的會審會審議。探礦權採礦權延續、轉讓、變更、保留、註銷全部納入會審範圍,全面細化會審要求,會審結果全面實行網上公開,會審情況定期向部長辦公會報告,會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提交部長辦公會研究。
  針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審批行為不夠規範、執行制度不夠嚴格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明確各項審批審查的環節、程序和要求。把應當納入政務大廳統一受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大廳實行統一受理、接辦分離。制定《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流程》和《礦業權價款評估管理流程》,進一步規範儲量報告評審備案和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工作。
  (四)加強財政資金、地礦項目、用地指標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針對資金分配使用上重覆編報、超範圍編報、虛報預算等問題,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管,升級完善部財務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強化在線實時監控。推進財務信息公開,接受監督。印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加強財政國庫動態監控管理的通知》。完善地礦項目組織管理,研究修訂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專項管理辦法。
  針對用地指標分配不夠科學問題,按照逐級報審、集體決策的程序,健全用地指標確定機制,審議通過了2014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分解方案,取消獎勵調劑,實行年初一次分解下達到地方。統籌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指標,納入計劃統一管理。
  (五)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認真核查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反映幹部問題線索。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信局、中國地質調查局等對群眾反映有關問題線索已經辦結。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對中央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和審計中發現的案件線索集中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嚴肅查處了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主要負責人利用職權為子女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案件、中國地質調查局因公出國考察團擅自改變行程案件、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所公款旅游和違規發放福利案件、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所公款旅游案件、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利用督察機構權力和影響擅自向地方攤派資金和設立“小金庫”案件,對5名正局級幹部、1名副局級幹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免去其中2名正局級領導幹部的職務,對2名正處級幹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免去其中1名正處級幹部的職務。
  加強案件管理。制定《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加強和規範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辦法》,進一步規範案件線索管理。對反映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及時報送中央紀委。印發《關於切實加強和規範反映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直屬單位、督察局、部機關紀委按照5類處置方式和標準,建立線索處置業務台帳,規範完善反映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
  (六)加強國家土地督察局紀檢監察力量。針對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存在監督弱化問題,部黨組決定,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配備專職紀檢組長和專職紀檢工作人員,明確紀檢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擬選調政治素質高、工作原則性強的優秀幹部到紀檢工作崗位,6月底前到位。
  二、作風建設常抓不懈,切實轉變行政職能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重點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一)嚴防“四風”反彈。進一步完善機關有關工作制度,促進機關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修訂印發《國土資源部黨組工作規則》、《國土資源部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議事規則、會議和辦文制度、監督機制、工作紀律以及廉政要求。修訂部黨組《關於進一步改進部、局級幹部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若干規定》。
  繼續大力削減“文山會海”。制訂《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文管理的意見》和《國土資源部機關會議和經費管理辦法》,制定2014年度發文計劃和部機關會議計劃。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訂《國土資源部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修訂《國土資源部國內公務接待暫行規定》,制訂《國土資源部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國土資源部機關辦公用品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部本級13個基建項目長期未決算問題,正在履行相關報批和審計程序。
  (二)加快推進職能轉變。針對職能轉變推進緩慢等問題,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國務院決定先後兩批取消10項、下放1項,其餘45項已按國務院要求在部門戶網站公開。在公開的45項中,已經國務院確認擬在2015年前取消4項、下放1項,擬保留40項。根據中央和國務院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推進職能轉變,在這40項行政審批事項中,目前已經部長辦公會議研究審議擬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對我部現有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根據《國務院關於清理國務院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要求,抓緊進行清理。繼續推進清理規範部機關非在編人員專項整治工作,規範機關非在編人員管理,已清退借調人員172名。
  (三)努力維護維護群眾權益。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和農民宅基地保障,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研究部署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配合研究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加快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深化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工作,國家土地總督察批准對6個土地違法嚴重地區實施限期整改。繼續剎風止亂,做好“小產權房”清理工作。積極推進和諧礦區建設試點,指導地方探索建立礦區群眾共享資源開發利益新機制。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努力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研究制定《國土資源部關於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扎實做好國土資源信訪工作的意見》,切實做好涉土涉礦信訪工作。
  三、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改進完善幹部工作
  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的問題,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和從嚴管理幹部要求,重點做好兩方面工作:
  (一)認真整改突出問題。針對選人用人上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的問題,把民主集中制原則貫穿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以貫徹執行中央新修訂的《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為契機,明確規定幹部選拔任用動議、提出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定考察對象、研究擬任人選必須經黨組成員充分醞釀。把機關處級幹部任免上收部黨組統一管理,強化部黨組對幹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把關責任,切實把黨管幹部原則貫徹落實好。
  針對幹部選拔任用方式方法設置不夠科學的問題,進一步界定了推薦選拔和競爭性選拔各自適用的具體情形,不搞凡提必競。對司局級空缺職位有符合資格條件的合適人選,且各方面對人選意見比較集中的,不採取競爭方式選拔。對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副司局級和機關正、副處長空缺職位,所在單位沒有合適人選或人選較多且意見不易集中的,可以適當開展競爭。保持競爭方式基本穩定,防止變化過頻過快。
  針對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幹部交流不夠的問題,修訂《部黨組關於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大通過交流培養鍛煉幹部、降低腐敗風險的工作力度。把從事行政審批、項目和資金管理、執法督察、幹部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幹部作為重點交流對象,明確各類幹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機制,嚴肅交流工作紀律。
  針對個別幹部使用不當、標準不一的問題,在徹查真實情況、提出專項整改措施的基礎上,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明確規定,凡屬幹部選拔任用事項必須在部黨組成員範圍內進行充分醞釀,必須嚴格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辦事。
  針對存在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幹部問題,結合中組部有關要求認真整改。把整改落實巡視檢查和今年3月按中組部統一部署自查出的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幹部問題,逐一提出清理消化的具體措施,同時嚴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幹部。
  針對幹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明確提出要嚴格執行談心談話制度,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幹部任前核查制度。特別強調必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不得提拔任用。要求領導幹部既要嚴於律己,又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對巡視中發現的4名幹部配偶從業情況逐一進行談話提醒,並全面摸底全體副處級以上幹部配偶子女在國土資源相關中介行業組織就業情況,消除潛在廉政風險。
  (二)著力形成長效機制。堅持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加強制度建設緊密結合,著力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制度體系,確保幹部隊伍建設目標更加明確、導向更加鮮明、制度更加科學。
  制定《部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切實加強從嚴管理幹部的整體制度設計。突出問題導向,把從根本上整改巡視反饋幹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作為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黨的幹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黨管幹部原則,始終堅持從嚴教育、選拔、管理、監督幹部,提升幹部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水平。
  制定《部黨組關於司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日常考核和綜合研判暫行辦法》,切實加強幹部日常考核和綜合分析研判工作。結合年度考核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對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工作實績、整體結構、優化方向,對領導幹部能力水平、履職成效、作風表現、廉潔自律等,及時跟蹤瞭解、分析研判、提出建議,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
  修訂部黨組《關於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暫行辦法》,嚴格按制度規定選人用人。把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穿於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選拔任用動議、確定考察對象、研究擬任人選,必須經黨組成員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的黨組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並要保證與會黨組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強化幹部分類管理,註重統一培養使用機關司局、督察局、直屬單位優秀年輕幹部和正副司局級後備幹部,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幹部,從制度上和管理上加大幹部交流融合力度,進一步消除土地、地礦板塊痕跡。
  修訂部黨組《關於司局級領導班子和幹部考核工作暫行辦法》、《國土資源部部屬單位績效管理暫行辦法》,完善領導班子和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工作實績、工作作風考核權重,促進領導班子和廣大幹部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儘力維護群眾權益。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繫方式:
  電 話:010-66558100
  郵政信箱:國土資源部巡視整改辦公室(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郵編100812)
  電子郵箱:GT100812@163.com
中共國土資源部黨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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